劉怡成與東臺公司的法律關系為貸款對貸款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性質或民事借貸法律關系的界定,不應以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合同的形式和名稱為限,而應以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和合同的實質為限。上海房產律師為您解答一下相關的情況。
結合案件事實,根據房屋買賣合同標的物的特點、權利義務是否平等、履行方式是否違反常識以及其他綜合考慮因素,劉益成與東臺公司之間的真正法律關系應稱為房屋買賣貸款擔保。
在審查過程中,發現中國海南省高級管理法院已于2013年8月19日作出(2013)瓊民申字第279號民事法律裁定,指令海南省作為第二部分中級以上人民對于法院進行再審,海南省經濟第二中級人民通過法院可以經過再審,已于2014年6月4日作出(2013)海南二中民再字第3號民事案件判決。
海南省高級需要法院應當依照國家最高實現人民選擇法院《關于企業適用我國民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402條規定,裁定終結審查(2015)瓊民申字第91號,由本院學生按照相關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提審(2013)海南二中民再字第3號許可制度執行糾紛案。
本案存在以下兩個問題爭議焦點:一是本案對劉益成與東泰公司發展之間進行真實的法律相關關系——真實的房屋買賣雙方關系管理還是一個名為房屋買賣實為借貸關系,應否予以審查;二是劉益成與東泰公司企業之間以及房屋買賣合同的事實能否阻斷涉案商鋪被強制要求執行。
是否應審查劉益成與東泰公司之間的真實法律關系。根據企業最高國家人民通過法院《關于印發修改后的〈民事行為案件案由規定〉的通知》之規定,同一訴訟中涉及了兩個方面以上的法律相關關系的,應當依當事人訴爭的法律社會關系的性質可以確定案由。
均為訴爭法律發展關系的,則按訴爭的兩個基于以上這些法律沒有關系研究確定一個并列的兩個案由。本案雖為執行異議之訴,但國盛公司一審訴訟服務請求內容包括會計確認劉益成與第三人東泰公司員工之間信息不存在華泰豪苑第一層3000平方米商鋪的買賣雙方關系,確認劉益成不享有前述房產的所有權之訴請。
實際上,本案當事人訴爭的法律關系為確認之訴和執行異議之訴,根據自己最高實現人民需要法院《關于印發修改后的〈民事責任案件案由規定〉的通知》和規定,應一并審查。
因此,本案再審判決結果對于東泰公司與劉益成之間的真實環境法律工作關系問題予以回避,直接影響按照表面上的房屋買賣交易合同管理關系來處理系統執行異議之訴,是錯誤的。劉奕呈與東泰公司的房屋買賣合同事實是否具有阻礙涉案商鋪執行的效力?
預告登記的事實不具備阻斷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效力。首先,涉案商鋪預告登記的辦理違反法律規定。2008年9月24日,劉益成申請辦理涉案商鋪預告登記;2008年9月25日,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收到解除查封涉案房產的民事裁定及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
2012年4月23日,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才補辦預告登記證明。而此時,涉案房產所在項目已驗收合格一年多,完全可以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無需補辦預告登記證明。其次,預告登記已經失效。
物權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涉案商鋪所在華泰豪苑項目于2011年3月22日驗收合格,此時涉案商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劉益成在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未申請涉案商鋪產權登記,該預告登記已失效。再審判決關于預告登記至今未撤銷的認定違背了物權法規定。最后,預告登記中的處分是指當事人的民事處分行為,并不包括司法機關的司法強制措施。
上海房產律師提醒大家,非壽命消費者不享有消費者優先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2條,消費者只提及生活開支,因此,消費者最高人民法院在第2條答復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時,也是日常生活的消費者。劉毅成為投資行為,沒有消費者的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