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國民法院對于合用<中華國民共和國婚姻法>多少問題的說明(三)》第四條劃定,婚姻關系存續時期,夫妻一方要求分割配合財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離婚糾紛律師一起看看吧。
1、婚姻關系存續時期發明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國民法院對于合用<中華國民共和國婚姻法>多少問題的說明(三)》第四條劃定,婚姻關系存續時期,夫妻一方要求分割配合財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以來是,婚姻關系存續時期,假如一方捏造夫妻共同債務,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發明一方偽造夫妻共同債務:
(1)據《中華國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劃定,“離婚時,一方潛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配合財富,或捏造債權妄圖侵犯另一方財富的,分割夫妻配合財富時,對潛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配合財富或捏造債權的一方,能夠少分或不分?!钡谒氖邨l第二款劃定,“人民法院對前款劃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奔慈绻蚱揠p方是通過訴訟程序解除婚姻關系,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一方不只要面臨著償還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財產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為屬于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要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離婚時發明一方捏造夫妻配合債權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這是對離婚偽造夫妻共同債務行為的一種處罰。
3、離婚后發明一方捏造夫妻共同債務:
?。?)據《中華國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劃定,咱們能夠曉得,離婚后發明對方離婚前潛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配合財富,或捏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訴訟時效:離婚后發明一方有捏造夫妻配合債權的行動的,可以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3)關于離婚后發明一方捏造夫妻配合債權的,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時,也可以請求多分財產。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
上海離婚糾紛律師提醒您,法律是解決問題的良好途徑,如果我們能夠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我們將會有更好的方法去解決我們可能遇到的那些問題,較好的避免矛盾的進一步升級,如果您還有其他一些問題,歡迎來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上海離婚糾紛律師解讀非法同居: | 上海離婚糾紛律師解析:未辦離婚 |
婚外情可以要錢嗎?站在上海離婚 | 上海離婚糾紛律師解析:婚姻期間 |
上海離婚糾紛律師解析:婚外情能 | 上海離婚糾紛律師解析:離婚找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