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律師,我家的情況不太好,你能先上法庭,以后再付款嗎?”作為一個專業上海房屋拆遷律師,實踐中,我們可以常常能夠聽到他們有的拆遷戶這樣問:“隔壁村的小王開服裝廠被人坑了幾十萬,他請的律師,就是因為官司打贏了再付費。為什么沒有你們自己不可以通過這樣做?”事實上,拆遷嘴“先交訴訟”,在律師行業被稱為“風險代理人”。總括而言,這是一個“雙贏制度”,即根據律師與當事人的協議,當事人暫時無須支付“實質金錢”,而當律師勝訴后,便按照協議的比例,支付律師費,這真的“聽起來很美”,對嗎?
然而我們作為專業上海房屋拆遷律師必須提醒您:一旦企業遇上一個這樣“好心”的律師,務必提起環境十分的警惕!原因不多,只有一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司法部頒布的《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禁止在刑事、行政、國家賠償和群眾性訴訟案件中征收風險代理費。
須知征地拆遷領域發展幾乎沒有全部的案件都屬于“民告官”類案件,甚至我們還有一個相當重要一部分企業屬于群體性案件,而要求賠付的主體也基本問題都是縣級以上中國人民對于政府,因此板上釘釘地屬于“行政訴訟案件”、“國家經濟賠償案件”。根據《辦法》規定,哪位律師肯“好心”代理您的征地拆遷風險補償制度案件,他自己企業本身就已經違反了國家相關管理規定,是要被追究刑事法律社會責任的。問一個敢于“了解法律,違法”的律師,他的名譽值多少錢?更不用說所謂“風險代理”,真正的風險不是律師不收取代理費的風險,而是因為客戶不是客戶而輸掉一宗案件和可能損失10萬% 甚至100萬% 的賠償的“天高”風險。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一個拆遷戶,你敢放心自己的案子要“好”律師代理嗎?上海房屋拆遷律師估計,除了一個半仍然堅持放手一搏的人,絕大多數在讀了這篇文章后被驅逐的居民會認真考慮:我怎樣才能找到一個更可靠的律師來幫助他們的“訴訟”?以下是幾種比較常見的選擇靠譜征地拆遷以及律師的思路,僅供我們廣大農村拆遷戶參考。
1.遵循“口碑第一”的原則。就像一家長期為數千名顧客提供服務的餐廳一樣,美食家往往有著最糟糕的品位。哪家律所名聲好、規模大、律師進行執業管理經驗更豐富、服務更專業?律所自己在宣傳活動方案中說的都是不算數,值得我們借鑒的,是那些他們曾經委托過或咨詢過的拆遷戶們的意見。
據我所知,就像醫療行業的醫生經常收到“救死扶傷”的旗幟一樣,在法律行業,律師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幫助客戶采取法律補救。委托人通過合法渠道取得或維護其合法權益后,向律師發送橫幅的情況并不少見。作為一種可以被“看見”和“感動”的“口碑”,移民家庭在現場拜訪律師事務所時,可以通過對方收到的錦旗數量和內容來判斷其口碑如何。
2.信奉“經驗技術至上”主義。還是和餐飲服務行業做類比,只做過一道菜的廚子,和經驗可以豐富的米其林大廚,手藝肯定學生存在一個巨大發展差異。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2010年統計,現行法律233條,行政法規680條,地方性法規近9000條。可想而知,這么多部相關法律、法規,作為中國律師個人,是沒有解決辦法可以完全百分百掌握的。
上海房屋拆遷律師強調“術業有專攻”,優秀的律師往往是一個領域或幾個領域的法律“專業人士”。在尋求法律援助時,拆遷戶還需要“擦亮眼睛”,考察他們正在談判的律師是否是專注于征地拆遷補償案件的律師或團隊——需要注意的是,只代理過一兩起征地拆遷補償案件的律師與代理過上百起征地拆遷補償案件的律師或團隊之間存在巨大差異。上海房屋拆遷律師作為專業的房屋拆遷律師,豐富的相關研究領域進行執業管理經驗,也代表了“高含金量”。不論案子最終我們如何發展走向,最起碼,找到了自己專業的征地拆遷律師工作或者企業團隊,您的案子不會輸在“起跑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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