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多剛出來工作的人分不清勞動關系和勞動關系的區別,經常混淆兩種法律關系。今天上海市勞動糾紛律師的文章主要講如何區分勞動關系和勞動關系。
一、什么是勞動關系和勞動關系?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報酬和勞動保護的法律關系。
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與勞動者按照民事法律、口頭或者書面規定向另一方提供一次性或者具體勞務,另一方按照合同向勞動者支付報酬的權利和義務。
二、勞動關系與勞動關系主體的區別。
勞動關系中的一方必須是符合法律條件的用人單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必須是符合勞動年齡條件,能夠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的自然人。勞動關系的主要類型有很多,可以是法人、法人、自然人、法人和自然人。
三、合同法定形式不同。
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簽訂的合同可以是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
四、法律適用不同。
適用勞動關系的法律應當是《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民法典》生效后適用)。在勞動關系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基于合同的協議產生的,并受到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和保護。勞動關系由《勞動合同法》調整。
五、當事人在隸屬關系上的差異。
勞動關系的主要特當事人之間的隸屬關系是勞動關系的主要特征。在勞動關系中,沒有一方是另一方的員工。
六、糾紛解決方法不同。
因勞動關系引起的爭議,必須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方可向法院起訴。上海市勞動糾紛律師講勞動關系發生爭議后,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無需經過勞動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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