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境外的各種固體廢物。根據1996年3月1日國家環境保護局、對外經濟貿易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商檢局聯合發布的《廢物進口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規定》,禁止進口境外廢物在境內傾倒、堆放、處置。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廢物。無論哪一種固體廢物,都可成為本罪的對象。接下來就由上海刑辯律師為您講解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的認定解答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本罪與污染環境罪的界限
污染企業環境罪與本罪在犯罪行為主體和犯罪的同類研究客體上都是一個相同的。兩者的主要區別為:犯罪直接客體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客體為國家有關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污染環境罪所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犯罪客觀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將中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行為,犯罪對象僅限于進口的固體廢物;而污染環境罪在客觀上則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犯罪對象包含了本罪對象的內容。犯罪的主觀要件是不同的。非法進口固體廢物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違反國家規定,故意傾倒、堆放、處置固體廢物,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其主觀方面是過失。
二、論走私廢物罪與走私廢物罪的界限
1、主觀要件不同:本罪的行為是故意的,行為人故意將境外固體廢物傾倒、堆放、處置到中國境內,違反國家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行政活動和制度。 但是污染環境的后果是疏忽的。 走私廢物罪的主觀故意,是明知國家禁止進口廢物,但仍逃避海關監管,將廢物運入國內。
2、object 元素不同。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國家有關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動和管理制度,是違反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 走私廢物罪的犯罪對象是國家的對外貿易管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犯罪。
3、犯罪客觀要件不同。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將中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行為,其犯罪對象為國家允許進口的,主要是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走私廢物罪的客觀特征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檢查將境外廢物運輸進境的行為,該罪的犯罪對象為境外廢物,不受是不是禁止的或限制進口的廢物的制約。
4、行為人進行非法處置進口的廢物,其傾倒、堆放、處置問題行為已構成一個犯罪的,同時又觸及學生其他相關罪名的認定。行為人已經構成本罪,但其進口的固體廢物是偽造、變造國家生態環境局簽發的《進口廢物批準證書》而獲得的,該行為旨在達到進口廢物的目的。 偽造、變造、變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構成本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的,以數罪并罰。 行為人非法處置進口固體廢物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處置屬于國家禁止的固體廢物的進口廢物的,還犯非法處置進口固體廢物罪和走私廢物罪。
對于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行為人非法入境,構成走私廢物罪。 至于行為人是否非法處置廢物以及非法處置造成的嚴重后果,應屬于走私廢物罪的量刑情節,不再構成非法處置進口固體廢物罪。 如果行為人非法處置進口危險廢物,他將同時犯下多項罪行。 應當以行為的具體對象確定行為人所涉及的犯罪:國家允許進口或者限制進口危險廢物中的固體危險廢物的,視為本罪;國家禁止進口的, 屬于走私廢物罪,以非法手段將危險廢物運入中國境內并非法處置的,處走私罪和本罪。以上就是上海刑辯律師為您講解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的認定解答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上海刑辯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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