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一篇題為《非法強拆拆遷現場哭泣,干部笑: 不服告政府》的新聞報道在各大門戶網站上橫掃,該報道附帶的視頻《真女人哭房子被非法強拆,官員笑,說不要告政府》引起網民的傳播和熱烈討論。下面請看上海專業拆遷律師對本次事件的點評。
這篇文章把這段視頻稱為阜陽的非法拆遷現場,當地居民在哭,官員們在笑,當居民們問起拆遷程序時,官員們說,“正在處理中。如果你不喜歡,你可以起訴政府。”.文章說: “為什么干部說話很輕松,因為正常的拆遷補償,但時間等不起。”.如果政府非法強拆失敗的情況下,還要給予經濟補償,那么拆遷補償是不是不一樣呢?但是政府贏得了時間,干部們做得很好。干部笑了。
這則新聞及視頻猶如一記重磅炸彈,很快讓網友們炸開了鍋,引得評論無數。大部分網友對于視頻中的拆遷戶深表同情,并嚴厲譴責違法強拆現場大笑的官員,例如評論稱“總有一天,現在哭和笑的人要換換個兒”、“沒有與當事人的一樣心,只能搞對立”;不過,也有部分網友質疑視頻中的拆遷戶“明擺著鬧事訛錢”,并譴責媒體“為了吸引眼球”、“嘩眾取寵”、“毀掉了這個干部的一生,甚至一個家庭的命運”,還有人戲稱“難道拆遷干部要哭著面對拆遷戶”。當然,對于后面這部分網友,也有人質疑是職業“五毛黨”。
隨后的兩天內,各大媒體紛紛針對這起事件發表評論,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評論主要圍繞“官員大笑”這一點進行抨擊,輿論幾乎一邊倒地譴責視頻中官員“笑”的行為。
不可否認,違法強拆事件幾乎每天都在發生,而這個視頻之所以能在諸多拆遷新聞中“脫穎而出”占領新聞熱點、吸引群眾研究,就在于視頻中官員的“笑”和拆遷戶的“哭”形成鮮明對比,從而激發了網民的怒火。誠然,在違法強拆現場的環境下,官員大笑未免不合時宜,這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有損政府形象,也不必要地加深了拆遷雙方的矛盾,這一笑,也就成了眾矢之的。
但是,不要忘了視頻中所反映問題的導火索乃是政府違法強拆行為。就這一起事件而言,官員大笑固然不妥,但問題的關鍵并不在于此,而是在于違法強拆行為是否合法。試想:如果違法強拆行為本身是合法的,真如視頻中官員所說的“依法拆遷”,那么無論官員是否大笑,頂多也只是一個道德問題、作風問題,而很難構成一個法律問題;然而,如果違法強拆行為本身不合法,那么即便官員沒有大笑,甚至像網友戲稱的哭著面對拆遷戶,顯然也不能掩蓋政府違法強拆行為的違法性。因此,從保護拆遷戶合法權益的角度來看,官員笑或哭并非問題的本質,問題的本質應當是違法強拆行為的合法與否。如果僅僅圍繞官員大笑來評判此事,反而混淆了問題的焦點,將一個原本可能是非常嚴重的法律問題簡化成一個單純的道德問題、作風問題——如果只是錯在官員大笑,拆遷戶很有可能僅僅得到一次道歉,而仍然得不到任何實質性的賠償。
顯然,在媒體大眾仍然沉浸在圍攻“官員大笑”上面時,潁東區政府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問題。6月17日,穎東區政府網站發表文章《潁東區嚴肅處理網傳拆遷視頻當事人》,以回應本次事件。
我們可以看到,文章一共八段,前六段陳述事實,就有五段在講這次拆遷的情況,注意其中的用語:該項目是“重要民生工程,涉及一千多戶居民利益”、“項目手續完備,程序合法”、“已簽約拆除率達99%”、“影響了其他拆遷戶安置還原,一年來,已拆遷群眾多次到項目辦催促拆遷進度”、房屋“登記用途為住宅”、拆遷戶“提出補償800萬元的要求”、復議后上級政府“維持原棚戶區改造進度,項目辦相關人員在多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對該戶實施拆除。”言下之意,此次違法強拆“合理合法”。于是,最后兩段關于事件的處理,也就只是對拆遷戶“安撫”、對官員“停職檢查”、“責令檢討”、“道歉”而已,意圖給人造成此次事件“錯在官員大笑,而不在政府違法強拆”的印象。
然而,這次違法強拆真的是那么“合理合法”嗎?恐怕不完全如此。
視頻中官員承認:“政府在辦手續,已經提出行政訴訟”,可見違法強拆手續還沒完成;而穎東區政府回應文章中也僅提到復議過程中上級政府“維持原征收補償決定”,至于這次違法強拆是否按照法律規定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則只字未提,而“項目辦相關人員在多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對該戶實施拆除”實際上也正是承認了本次違法強拆并不是依照法律規定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而是由政府直接進行違法強拆,這不是違法是什么?
視頻中的官員底氣十足地說:“成千上萬戶都拆了,就你這不拆”,穎東區政府回應文章中也強調“已簽約拆除率達99%”,言下之意是:“大家都拆了,就你不拆,你就是無理取鬧!”網絡上支持拆遷官員的網民也主要是依據這一論據,認為是拆遷戶理虧、政府無奈才違法強拆。然而,這一說法真的說得過去嗎?要知道,征收行為之所以具有強制性,在于國家權力、司法強制,而不在于其他人是否同意拆。難道說成千上萬戶都拆了、99%都拆了,你就一定要拆嗎?豈不是成了“多數人的暴政”?
視頻中的拆遷戶經營的是浴池,從視頻來看,經營手續齊全,試問,拆遷對其造成的損失能和其他拆遷戶一樣嗎?根據穎東區政府對于征收補償決定的描述,“潘某某房屋房產證面積349.89平方米,登記用途為住宅。根據當前項目征收補償辦法,潘某某可選擇一次性貨幣化補償,補償總金額1796679.9元;或者按照房產證面積進行1:1產權調換,不需要補差價”看似“公平”,然而大家有沒有看出來,對于這家經營手續齊全的浴池,政府完全是按照住宅來補償,試問如果你經營了十幾年,也辦營業執照了,也納稅了,現在拆遷了,說給你按住宅補償,你愿意嗎?的確,房產證上寫的是住宅,沒有到政府部門變更為商用,但是經營手續是不是政府發的,是不是合法經營?經營手續齊全,實際經營十幾年,不就是我們常說的“住改非”嗎?就算不完全按照經營性用房補償,對于“住改非”一般也應當根據經營情況補償營業損失,這在全國各地拆遷實踐中都是通例。拆了經營手續齊全的浴池,給你一套住宅,還是一比一,你愿意嗎?
此外,穎東區政府回應文章提到的補償是按房產證面積,而文章中沒有提到的是,6月17日潁東區委宣傳部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提到該浴池還有“幾百平米的違章建筑”,可見這個浴池的實際面積除了房產證上記載的349.89平方米,還有其余幾百平米是沒有房產證的,這部分房屋面積是什么情況?違章建筑需要有權部門作出認定,而不是以是否有證作為唯一判斷標準,如果說沒有證就是違章建筑,那廣大農村地區祖祖輩輩居住的老宅豈不是都可以白白拆除?浴池的幾百平“違章建筑”面積可不小,從政府提到的征收補償決定來看,似乎對于這部分為數不小的面積不分青紅皂白地一分不補,這恐怕也是拆遷戶對補償不滿意的原因之一。我們并不是支持違章建筑,對于惡意搶建、嚴重違法的情形,無償拆除自然沒有問題,然而我們看到的現實情況是,許多房屋本身并沒有違反城鄉規劃,但是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有的是歷史遺留問題,而沒有辦下房產證,但實際使用了很多年頭,也不影響市容市貌和他人權益,中間也從來沒有哪個部門提出過問題,而到了拆遷的時候,忽然間說你這個是“違章建筑”,不補償,你愿意嗎?
我們可能不知道這起事件的具體情況,但僅從政府提供的信息來看,我們就足以懷疑這次非法拆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因此,最大的錯誤不是官員笑,而是政府笑。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嚴肅對待那些知道政府違法,仍然從事非法拆遷的決策領導。并對拆遷補償和拆遷造成的財產損失(顯然不是根據原違反公平合理的賠償決定作出的),而不是僅對拆遷現場的“蝦蟹會”暫停、復審、道歉即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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