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月28日,上海黃浦區劉某瀛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劉某瀛被槍決是因為“殺人碎尸”,而當年警方認定被他殺害的“死者”,卻仍然生存在世!2006年1月18日,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劉某瀛故意殺人案做出再審判決,劉某瀛被宣告無罪。這時劉某瀛已經被槍決了17年。案件就此畫上句號。人們關注的是,當初這起冤案是怎么辦成“鐵案”的?“殺人碎尸”的真兇又在哪里?
屠夫被當成殺人兇手
1987年4月27日早晨,一位晨練的老人在黃浦河邊的錦江河邊,發現一個蛇皮袋子,他好奇地打開一看,竟是一條人腿!接到報案的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在河邊相繼發現了被肢解的6塊女性尸塊。黃浦出了這樣慘絕人寰的惡性案件,一時間在小縣城里弄得人心惶惶。警方立即成立了“4·27特大殺人碎尸案”專案組展開偵破。上級公安機關要求限期破案,黃浦警方調動了一半的警力撲在這個案子上。在對失蹤人員的排查中,警方發現曾在黃浦河邊當時的“廣場旅社”做過服務員的劉某榮離奇失蹤,18歲的劉某榮是貴州省松桃縣人,1987年春節后來黃浦做服務員,但不久就與家里失去了聯系。
想到劉某瀛,其女兒傷心落淚
隨后,黃浦警方到劉某榮貴州老家,找到石的四姐,說起碎尸案。根據警方的描述,石的四姐覺得女尸的發型、身材都很像妹妹。后來她還按公安局的要求,辨認了根據死者骨骼復原的石膏像,她覺得牙齒有點像,六妹(劉某榮)的牙齒有點稀,那石膏像的牙齒也有點稀。有了這些證據,劉某榮最終被警方認定為被害人。那么,是誰殺害了劉某榮呢?劉某榮在黃浦接觸的人很復雜。警方根據肢解尸體的手法比較專業這一特征,將疑兇的調查范圍集中在醫生和屠夫兩類人身上。沒多久,沒有找到涉嫌的醫生,而當屠夫的劉某瀛進入了警方的視線,有人反映他曾經到過廣場旅社嫖娼。同年12月6日,劉某瀛在自己的肉鋪里被警方帶走。
在拘留所里,劉某瀛始終不承認自己殺了人。但幾個月后,他終于“認罪”了。那天他一瘸一拐地回監,摸著自己傷痕累累的手腳,對同室的陳功良說:“他們這樣整我,輪流審問,連打帶罵,不讓睡覺,誰能受得了呀?我頂不住了,只好承認自己殺了人。”說完仰天大哭。陳功良寬慰他:“你別著急,政府不會冤枉好人的。”劉某瀛號啕不止:“你犯的是賭博,關幾天就可以出去,而我這個罪是要掉腦殼的!我還有老婆孩子啊!”乖乖“認罪”后,警方帶著他去“指認現場”。滕只好把警察帶到家里,他想順便可以看看妻兒。看到妻子和孩子,劉某瀛強作笑臉對他們說:“我沒有殺人!政府不會冤枉我的。”警察給他照了相,隨后要他交出殺人的兇器,劉某瀛在弟弟家指認了一把斧頭。1988年10月26日,劉某瀛被檢察機關起訴;同年12月13日,劉某瀛一審被判處死刑。
案子終于破了,專案組甚至還擺了兩桌慶功酒,祝賀為民“除了害”。
帶著重重疑點被槍斃。劉某瀛是上海黃浦縣高村鎮馬蘭村的,家與縣城隔河相望,膝下一雙兒女。妻子操持家務,劉某瀛是個本分屠夫,在村頭開了個小肉鋪。劉某瀛被抓后,滕的妻子找了個律師,決定為丈夫討回清白。隨著調查的深入,律師滕野發現這個案子疑點越來越多。根據劉某瀛向辦案人員交代,自己是用手捂死被害人后,再肢解分尸的。但當年懷化警方的尸檢報告說:死者顴骨骨折。顯然,死者受鈍器打擊頭部,才會使顴骨骨折;而用手捂死,是不可能造成顴骨骨折的。劉某瀛還交代,當時是用一把斧頭碎的尸,作案后斧頭一直放在弟弟家樓上,再也沒用過。而1988年5月13日,中山醫科大學法醫物證第27號檢驗鑒定書結論為:“從斧頭上提取的可疑斑跡未見有人血。”顯然,這把斧頭不能認定為滕的作案工具。與此同時,1988年1月23日遼寧鐵嶺地區公安局213研究所出具的第97號鑒定書,對黃浦碎尸案死者顱像鑒定結論這樣寫道:“把送檢的顱骨與劉某榮的照片比較,顱骨有些部位與照片不太符……”
劉某瀛一案最明顯的疑點是:在警方認定為“殺人拋尸”現場的馬蘭洲上游,曾有鄰村劃渡船的船工王明正等人反映,看到過女性尸塊。按常理,水中漂浮的物體,只會從上游往下游漂。劉某瀛在馬蘭洲殺人拋尸,尸體絕對不會漂到馬蘭洲上游去。滕野找到警方,把這些疑點一一擺出來,并質問他們:“人命關天,現在疑點這么多,你們是憑什么認定劉某瀛是殺人犯的?”警察的回答是:“這個不由你說了算,政府肯定沒有錯!”
滕野展示當年的案件資料
劉某瀛被冤枉的消息很快傳遍全村,一些村民自發趕來,在《申訴狀》上簽名,集體為劉某瀛喊冤。令人遺憾的是,這一切無濟于事,仍然沒有改變劉某瀛被判死刑的結局。1989年1月28日,劉某瀛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臨刑前,執行人員問他還有什么遺言,劉某瀛大聲說:“我沒有殺人!我是冤枉的!”他想掙扎著起來,但很快被強按住跪在地上。他無限留戀地看著面前的青山綠水,然后絕望地閉上了眼睛。砰”的一聲槍響,劉某瀛倒在了草叢中。
當年的被害人還活著
1994年,黃浦河邊廣場旅社的老板劉國沅因做櫸木生意到貴州,正好去了劉某榮五姐石樹珍的家,石樹珍告訴他,原來六妹(劉某榮)一直還活著!劉國沅一驚:怎么可能啊?為了這事還槍斃了一個人呢!他驚詫地問:“你不是開玩笑吧?”“是真的!我妹妹還活著!”說完,石樹珍還拿出了劉某榮寫給她的信。劉國沅無意間發現了天大的新聞。當年劉某榮在他的旅社里只做了兩個多月的服務員,就悄無聲息地失蹤了。那時候旅社都快要關閉了,劉某瀛確實到過他的旅社一次。而此時劉某榮已經離開旅社快一個月了,根本不可能認識劉某瀛。劉國沅從貴州回來后,馬上趕到劉某瀛家里:“你們家興善肯定是被冤枉的!那個劉某榮還活著!”劉某瀛的妻子聽了這話,失聲痛哭。
劉某瀛的大哥指著當年弟弟睡過的床,“這就是他睡的床”
這些年劉某榮到底去了哪里?
1992年的某一天,石家收到一封來自山東的信,信是劉某榮寄來的,只寫了“媽媽、五姐”等幾個字(劉某榮不大識字),寄信地址是山東省魚潭縣某地。當時石的媽媽和幾個姐姐感到非常驚奇,六妹明明已經死了,怎么會來信呢?石的媽媽以為是大禍來臨,當場跪在地上磕頭。隨后,姐妹幾個在一起商量,對這個現實將信將疑,石家決定讓老五的丈夫按信上的地址去山東找劉某榮。遺憾的是沒有找到劉某榮。1993年年中,劉某榮突然回到了貴州老家。她告訴大家,1987年她被人販子從黃浦拐賣給了山東魚潭縣趙潔友為妻,1992年在為趙生育一雙兒女后才與老家親屬聯系上。回到家后,劉某榮聽說了劉某瀛的冤情后驚呆了,她沒想到自己竟給一個幸福的家庭以致命的毀滅。她輾轉向滕的家人表示,自己確實不認識劉某瀛,更談不上與他有“曖昧關系”。她還明確要求當地法院撤銷當年關于她與劉某瀛“有曖昧關系”且已被滕“殺害”的錯誤判決,并給予名譽損害賠償,但這一切如石沉大海。
劉某榮已經“被殺害”,這在當地是人人皆知的事情,貴州當地公安機關也早已將其戶籍做了“死亡”注銷處理。然而,幾年后劉某榮又重新出現,再次到派出所上了戶口,辦理了身份證,并改名石曉榮。2002年,劉某榮在貴州省清鎮市與劉某結婚,次年生下一女孩,后因與丈夫販毒,現在貴州女子勞教所接受勞動教養。這一切的過程,要經歷公安、民政、勞教委、鄉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等多個關口。可是,沒有一個部門、一個干部,提出這樣一個本該嚴肅對待的問題:她是一個當年“被殺害”的人,有一個所謂的“兇手”因為她而蒙冤被處以死刑!
劉某瀛女兒,提到父親的冤情,她就悲憤不已真相何時大白于天下,興善的死,給這個家蒙上了揮之不去的陰影。在學校,很多不懂事的孩子都向劉某瀛的兩個孩子某騰燕、劉某輝吐口水,罵他們的父親是殺人犯。有時,姐弟倆真想離開學校,到一個沒人的地方去生活。可是,一想到父親的冤屈,他們便打消了退縮的念頭,非常用功地讀書,兩個人的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姐弟倆想用自己的努力獲得別人的尊重,也希望以此來安慰九泉之下的父親和幾近絕望的媽媽。
1998年春節,家里因為實在太貧窮,再也供不起姐弟倆上學了。某騰燕懂事地對母親說:“媽媽,我不念了,去打工掙錢,讓弟弟繼續讀。”春節后,某騰燕決定跟著同村人到珠海去打工。2004年春節,某騰燕回老家過年。有一天媽媽突然對她說:“燕兒,有件事我想告訴你,那個劉某榮根本沒死,你爸爸是冤枉的!”母親把10年前劉國沅帶回的消息原原本本告訴了她。某騰燕一下子憤怒了:“都10年了,你為什么到現在才告訴我?”媽媽頓時號啕大哭起來:“那時候你們還小,不懂事,跟你們說了又有什么用呢?再說,我們沒有錢,也怕跟政府打官司……”百感交集的母子三人抱頭痛哭。春節過后,某騰燕立即請律師,決定為父親洗刷罪名。高院在接到某騰燕、劉某輝姐弟倆申訴后,于2005年7月成立專案組,9月,當年涉案人員已被隔離審查。劉某瀛故意殺人案改判之后,當年辦理該案的主要責任人員受到了黨內警告的處分;某騰燕、劉某輝姐弟獲得了國家賠償款和補償款共計66.666萬元。劉某瀛成了某些司法者踐踏法律的犧牲品。誠然,劉某瀛案只是一個冤殺的個案,但是,這樣的冤殺案,完全可以不發生,也根本不應該發生。被殺害并碎尸的既然不是仍然活著的劉某榮,那么她又是誰?而這個人,又是被什么人殘忍地殺害?時間,終將揭開案件背后的真相…… 上海黃浦刑事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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