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資能得到什么賠償?上海市勞動法律師為您解答。
依照《勞動法》的規定:
1.用人單位扣除或無故拖欠工資的,除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外,還應當支付相當于工資25%的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未按勞動合同或者本法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工人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4)勞動合同終止,未按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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