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第三款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勞榮枝涉嫌重大刑事犯罪,可能被判處無期、死刑,但是其拒絕家人為其聘請律師,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屬于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的對象。
法律援助制度作為我國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符合援助條件的當事人提供幫助,使他們能夠平等的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護,這是促進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也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
你好,刷單當刷手違法嗎上海刑事 | 夫妻打架,女方去派出所報警,男 |
三十一年前,女生看好男生,男生 | 我放了仙女棒 舉報了放大煙花的人 |
和13周歲女孩接吻撫摸 屬于違法行 | 雙方情愿與未滿16歲的女生開房犯法 |